大同供氧舱气体供应
8.1 一般规定
舱舱内气体供应参数应符合《气加压舱》GB/T 19284和《医用》GB/T 12130的规定要求。
舱气体供应系统的管路及其附件均应符合本规范5章的规定。
8.2 医用压缩空气供应
医用的医用压缩空气品质条中医疗空气的要求。
医用医用压缩空气的气源与管路系统均应立于集中供应的医用气体系统。
医用医用压缩空气的气源可参照本规范4.1节Ⅰ配备,可不设备用压缩机与备用后处理系统。
多人医用的空气压缩机配置不应少于2台。
医用空压机组的选型应满足本规范9.2.7条的流量要求。